徐國勇,並獲得內政部專案處理,姚媽媽現在已可以留在台灣,安心照顧女兒跟外孫。
一名由福建嫁到台灣的姚姓外配,去年因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癱瘓在醫院,姚女的母親來台照顧女兒,但因簽證到期無法長期留在台灣,交通部長林佳龍19日表示,已去電請內政部長林佳龍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普悠瑪事故中癱瘓的姚秀玲,從福建嫁到台灣,現在獨立扶養兩個孩子。在普悠瑪事故發生後,姚媽媽遠從福建來到北榮照顧。
林佳龍表示,但現行規定一年留台不得超過6個月,延一次最多3個月,至多延兩次;因此原簽證期間只到2月27日期滿的姚媽媽,年中就無法繼續留台照顧女兒。
林佳龍說,上次探望秀玲時,姚媽媽現場跟我說了她的難處,我當場答應協助,也為此去電請內政部長徐國勇希望內政部能以專案方式處理。感謝內政部的高效率,姚媽媽現在已經可以暫時居留台灣,留在女兒秀玲身邊照顧她與外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