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出,去年九合一選舉,中選會沒收1.4億多元的參選保證金,不利於政黨與青年參政,建議修改《選罷法》,沒收與否應取決是否違反《選罷法》。內政部長徐國勇昨(1)日表示,保證金下修或更改沒收的門檻,都是可討論方向,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設立門檻是民主之惡,有其必要性。
立委陳怡潔指出,據統計,2008年至2016年間,中選會共沒收3億6,290萬元保證金,沒入理由都是因為未達得票門檻,而去年九合一選舉,中選會沒收了1億4千萬餘元保證金,此規定是否是變相懲罰落選者。
徐國勇表示,選舉相當耗費社會資源,這部分考慮到社會資源使用,各選區投票率也不一樣,下修是可以討論的方向,但各方面物價一直上漲,保證金如果維持原樣,其實等於在降。他表示,現行制度計算是根據各地區選舉總數,若以「投票人數」去算門檻,可能會比較公道,可降低被沒收的人數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