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澳多國運用《外國代理人法》條例懲罰親共華裔或中共間諜,引起華人社會強烈關注。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告誡親共的華人社團遠離中共,統促會和孔子學院等機構要趕緊登記註冊,或投案自首,否則會因觸犯《外國代理人法》遭懲處。
4月19日,已經入籍美國的前中國國航經理林英,因為「未經申報擔任外國政府代理人」,或面臨最高10年監禁。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林英同意被沒收其14萬5千美元財產。
檢控官指控她自2010年起,多年來都在為中共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的軍方官員偷運包裹,她也從中共駐紐約總領事館員工處收取包裹,將「無人陪伴的行李」走私至北京。
她還鼓勵國航同事幫中共軍方的包裹從美國偷運到北京,儘管她明知美國《聯邦運輸法》禁止在飛機上託運未登機者的行李。
她還幫中共官員傳遞手機上的SIM卡,越過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TSA安全線,確保這張SIM卡在航班起飛前規避美國邊境官員的檢查。甚至協助把正被FBI調查的嫌犯秦飛(音譯)送上國航班機逃回中國。
她認罪稱,「我按照(中共)官員和我的雇主——中國國航的指示行事。我沒有通知美國司法部長。」
「毫無疑問是中共間諜」
前雪梨中共總領館的外交官陳用林接受本報專訪表示,林英的行為百分之百的為中共政府服務,她毫無疑問是中共間諜。
他介紹,「根據領事關係公約,機長作為政府代表處理外交郵包的東西。但是外交郵包處理有申報程序的要求,必須經過申報,外交郵包可以隨身攜帶,不能打開檢查。但也得過安檢掃描一下,確保郵袋裡沒有炸彈之類的危險品。」
他進一步分析,「林本身不是政府代表,外交郵包是有信使託帶,她也不是信使,但長期行使信使的角色,那麼這個人肯定是中共政府的人,百分之百的間諜,這是毫無疑問的。」
他認為,這不是什麼過失、也不是什麼走私的問題。這裡面夾帶很可能是中共政府需要的東西。
他強調,「獲得軍方信任,這不是一般的人,有可能是在中國已經獲得訓練、派到美國來的間諜。」
「說穿了她就是中共派到美國的一個間諜,不是當地招募的一個間諜。實際上是中共那些偷來的資料、晶片,或者是其他東西最快速度出境的一個管道。說她違反《外國代理人法》只是一個很輕的處罰。」
「聯邦調查局助理總監斯威尼(William F. Sweeney)」表示,林英在美國最繁忙的機場分發包裹,「利用她與中國政府的合作來打擊我們的安全措施。我們認為這並不是個案,希望它可以作為一個例子,中國和其他外國政府不能違反我們的法律而不受到懲罰。」
陳用林披露,中共在雪梨也是這樣幹的。「包裹上飛機一般是有程序的,她是偷帶進去的。實際上雪梨機場這裡他們也是經常幹的,通過航空公司的人員可以繞過邊防檢查上飛機了。」
他還介紹,「以前中國政府喜歡用海上運輸,海運是最安全的。但是海運不夠快,航空公司是最快的。這個人的角色顯然是個間諜,不是一般的代理人,美國人應該用《反間諜法》來處理這個問題。」
「利用西方法律漏洞打持久戰」
林英2016年被抓後被保釋,經過4年馬拉松角力後,數天前她才認罪違反了《外國代理人法》。
陳用林表示,美國的《代理人法》比較鬆,現在中共前沿組織還在那活動。「(美國)只是要求了幾個中央電視台的中共黨媒登記註冊,好像那些統戰部門並沒有要求他們登記註冊。」
「現在對林英用《代理人法》處理顯然是避重就輕。但是她替外國政府服務這點是逃不掉的。所以就是適用那個法律的問題。」
他認為,林英花了4年時間打官司其實就是持久戰了,利用律師在那裡狡辯。「中共有錢,美國政府沒什麼錢跟外國代理人打官司。所以中共利用了西方法律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來執行它的間諜滲透。」
他還舉例,澳洲有個著名親共僑領不滿澳洲媒體的揭露,對媒體進行起訴。「由於澳媒不堪昂貴的律師訴訟費,放棄了打官司。並不是實際上輸了,是承擔不了律師費。」
據悉澳洲制定的《外國代理人法》相對來說比美國還要嚴格一些,最高面臨20年監獄。他認為,「《代理人法》有些規定比較含糊的,不怎麼嚴謹。對付中共間諜活動,有直接證據的,應該啟用《反間諜法》。」
替中共辦事或影響綠卡、公民身分
儘管林英已經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但她被警告,如果發現她的入籍申請有欺騙成分,政府「有可能」會取消她的美國公民身分。
而中國新年前,澳洲政府正式拒絕前澳洲統促會主席、大洋洲統促會主席、中國富商黃向墨入籍澳洲的申請,同時撤銷他的永久居留權(綠卡)。黃向墨被認為是澳洲《外國代理人法》實施後首個懲罰對象。
陳用林表示,這些案例說明現在西方開始檢查這些環節,開始覺醒。
「由於西方一些國家在經濟上依賴中國、向中國(中共)妥協,在執法上很不力,甚至是跟中共合作,把很多中共間諜引進來。這是可悲的地方。這些只看到跟中共經貿上的好處、利潤,沒有看到自己的主權損失、國家利益損失,及對社會制度傷害,包括澳洲大選,兩大黨拿親共團體的獻金。」
陳用林表示,澳洲去年通過了《反外國勢力干預法》,修改了《反間諜法》,包括頒布《外國影響透明法》,這就要求代理人必須註冊,關鍵的就是要實施這兩個法律。
澳洲《反外國干預法》已於去年12月正式生效,意味著在澳的外國勢力代表或政治遊說人士必須申報,在公共登記系統中公開與外國勢力的關係及日常活動。政府給出3個月的寬限期,允許相關機構和個人在《外國影響透明度註冊簿》(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Register)上登記註冊。
陳用林表示,「3月10日寬限期截止。澳洲統促會、孔子學院、學生會、學聯、包括什麼文化中心、中共華文代理媒體,這些組織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登記註冊。所以澳洲政府應該對他們進行處罰、盡快起訴他們,先把案子立起來,讓他們這些人知道什麼叫法。」
他強調,你只要為中共政府工作都要登記。比如參加中共政府的一個推廣活動,中共派所謂的西藏專家來談宗教自由、批評達賴喇嘛這類項目的活動,你要是去主辦、甚至參加支持,都應該進行登記。他還呼籲全球華人應認清形勢,遠離中共,不要給自己未來帶來麻煩。
澳聯邦司法部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此前就表示,「如果哪個人參與了遊說或影響政府的活動,卻不進行註冊,那是非常非常不明智的。」「最終未進行登記的人或機構會面臨重大的民事處罰。」
支持黃向墨的親共社團正在被調查
黃向墨被澳洲拒絕入籍申請和被取消永久居留消息出來後,澳洲當地3家中文媒體頭版刊登整版廣告,以所謂128個當地華裔社團連署反對澳洲政府的決定,聲援支持黃向墨。
陳用林表示,據他得到的消息,這些親共社團正遭到澳洲情報部門的調查。
中國網易上轉發了「澳洲華人同鄉會支持中國商人黃向墨,遭聯邦安保調查,引發恐慌」的消息。
陳用林表示,「有些消息掩蓋不住,它就自己報導了,自己報導還可以修改一些內容。中共在宣傳方面是很有技巧的,但是有些很關鍵的東西,他們就故意不刊登。」
他也以澳洲華文媒體為例,「澳洲這邊親共媒體也一樣,澳洲主流媒體報導很多時候,他們有時候不得不報導一、二篇。比如這兩年澳洲主流媒體報導很多中共滲透的事情,華文媒體很少報導這方面的事情。有些華文媒體因為要拿中資公司的廣告,中資公司廣告是大頭,不然他們生存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