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龍峰國際3度違規買大同股票,今年1月17日被金管會開罰402萬元,且被要求6個月內出清持股,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4日表示,目前陸資拒絕罰鍰,金管會已移交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同時若再不出清大同股票,也將註銷其外資帳戶,屆時股票想賣都不能賣。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立法院財委會指出,龍峰國際董事長任國龍今年1月被金管會處罰後,罰鍰繳了沒有、出清持股了嗎?顧立雄回應,龍峰罰鍰沒繳,已移送強制執行,若6個月期限到龍峰還未出清,金管會將有進一步處置,會註銷其帳戶。
金管會證期局局長王詠心也表示,現在龍峰持有的大同持股只有賣出一小部分。龍峰第二次被罰時也沒繳罰金,後來是金管會強制執行,賣掉持股錢留下來繳罰鍰582萬元,把罰鍰繳完才會讓龍峰把錢匯出去,現在龍峰第3次被罰也還沒繳罰金,若6個月內龍峰還不出清大同股票,屆時帳戶就會被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