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山東齊魯工業大學化學與製藥工程學院發布處分劉書慶的聲明。聲明稱,劉書慶被記過,原因是他多次在媒體上發表不當言論,影響過大。
劉書慶上月曾連續發表兩篇文章,一篇是4月8日撰寫的〈冷眼看律師分級制度——權力入侵私域與不服從者不得食〉,另一篇是4月21日撰寫的〈不要神聖化公權力:我看大連律師被懲戒案〉。
前一篇文章質疑,中共可能是利用律師分級制度,來打壓從業律師,把律師的「講政治、守規矩」等作為評判標準,「律師聽話,這才是他們想要的」。
文章認為,律師職業是有準入門檻的,是個高度競爭的職業,典型的買方市場, 自然存在優勝劣汰。一個律師的名氣大小、學歷背景、人脈資源、辦案經歷、術業專攻、辦案態度等完全可以通過市場,通過客戶的評價反映出來。
文章表示,中共搞的律師分級制度本質是anti-reform(反改革)的,哪怕它是打著reform(改革)的旗號。目的就是「起到維穩的效果」,讓死磕中共的律師處在「要麼服從,要麼出局」的不利位置。
第二篇文章質疑,中共政法委及其下轄的公、檢、法濫用公權力,還企圖讓其行為「神聖化」。
劉書慶撰寫該文的起因源於一樁律師辯護案。大連一律師最近為一公司涉黑案辯護時,針對中共警方以某些外在行為特點,如「統一著裝、統一手機號段、統一配車配房、組織紀律嚴明等來定性黑社會組織」提出質疑。
該律師說,單純以這些外在特徵來定性黑社會,是不合適的;打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單純從外在特徵來定性黑社會,公安機關更符合這些特徵。
雖然該律師當庭對他的言論表示「道歉」,但就因為這句話,該律師遭大連市律協警告。
劉書慶在文章中說,「在我看來,該律師並無過錯可言,儘管他自己誠摯地表示了道歉。公檢(公安和檢察)的錯誤不在於其咄咄逼人,而在於根本上是無理的。」
文章認為,使用公權力要經得起批評和質疑,至於諷刺調侃,更應該容忍。更何況律師在舉例時還特別提到「打一個並不恰當的比喻」。
劉書慶認為,中共處分該律師,是濫用「懲戒權」;這種世俗的權力被「神聖化」,如果真成功了,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劉書慶5月7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他被校方記過處分,就是因為他發表的上述兩篇文章。劉書慶還透露,這兩篇文章發表前,化工學院給他的考核是基本合格的,雖然他感到很不公正,「沒想到短短幾天,兩篇文章成為導火線,3個處長接見我,突然給我考核不合格」。
「大學規定,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是可以辭退的,我個人認為,它們是想技術化地把我氣走,一個麻煩製造者。」劉書慶說。
去年4月,劉書慶因為代理一個比較大的案子,並因為發表敏感言論,被校方以發表不當言論和違反請假制度為由,把劉從授課老師調整到類似教學助理的工作崗位。劉書慶抗議說,這一調動打擊了他的尊嚴。
劉書慶是華中農大研究生,一直在齊魯工業大學化學學院教學。2006年司考後,他曾為該校法學院授課,並代理過許志永案、河南訪民鞏建軍涉殺死黑保安案、浙江異議人士陳樹慶「顛覆國家政權」案,參與過建三江事件等。
就在2015年7月9日中共大面積抓捕維權律師前夕,哈爾濱發生警察李樂斌開槍打死了手無寸鐵公民徐純和的案件。當局袒護李,判其無罪,徐純和冤死,引來眾多律師為其維權,當時山東天宇人律師所劉書慶、北京凱泰律師所謝燕益、山東元華律師所李仲偉、以及湖南綱維律師所謝陽四名律師發表公開聲明,要求當局懲罰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李樂斌,要求公開案發時全部現場視頻等。
「709」大抓捕後,劉書慶曾為王宇案、謝陽案等案辯護,並多次為被抓「709」維權律師發聲,他因此被山東方面列為重點敏感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