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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警方與計程車業者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

中壢警分局長劉印宮親自撰寫一封親筆信,慰勉同仁平日辛苦執勤。(中壢警分局提供)
中壢警分局長劉印宮親自撰寫一封親筆信,慰勉同仁平日辛苦執勤。(中壢警分局提供)

【記者陳建霖/桃園報導】七月一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實施機車、汽車駕駛人酒駕及拒測加重罰鍰、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酒駕者同車共責等罰則。中壢分局5日上午11時於分局禮堂和計程車業者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內容包含代叫計程車與代理駕駛。

中壢警分局轉變思維,從以往宣導酒駕觸法、影響工作等消極方面,改為積極與民間計程車業者簽訂合約,讓警察同仁能更方便獲得安全駕駛服務來預防酒駕。

中壢警分局長劉印宮(右)與新梅計程車公司張憲能執行長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中壢警分局長劉印宮(右)與新梅計程車公司張憲能執行長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中壢警分局提供)

中壢警分局長劉印宮對此表示,酒駕零容忍人人有責,酒駕之所以發生,常常都是貪圖一時方便才造成遺憾,藉由和民間業者合作,提供同仁更多元、更好的選項,劉印宮也親自撰寫一封親筆信,慰勉同仁平日辛苦執勤外,因逢端午連假,休憩充電之餘難免有餐敘飲宴,也相信各位同仁會選擇更安全、更優質的方式,讓自己平安回家。

中壢警方與計程車業者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後合影。中壢警方與計程車業者簽訂安全駕駛服務合約後合影。(中壢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