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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工環境改善 工時優於日韓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主計總處16日最新國情統計通報顯示,因《勞動基準法》修正,台灣受僱者2018年每週經常工時超過50小時、工時過長比率,連續2年大幅縮減,維持5.9%,為2008年以來低點,且工時條件優於美、日、韓。

主計總處指出,台灣自2016年元旦起,勞工法定正常工時由每2週不得超過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同年12月21日再修正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進一步落實勞工「週休二日」,保障勞工權益。台灣受僱者每週經常工時達50小時以上的工時過長比率連續2年大幅縮減,2018年與2017年相同,維持5.9%。

觀察2017年台灣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及其夥伴國的受僱者工時過長比率,主計總處表示,2017年以俄羅斯0.1%最低,瑞士及荷蘭居次,均為0.4%,土耳其32.6%最高;各國高低差異明顯,主因受產業結構、勞動市場特性、相關法規及家庭政策措施等影響所致。

主計總處亦提及,台灣工時過長比率5.9%,略高於OECD中位數5.5%,與OECD會員國及其夥伴國比較,在41國當中排名第22名。不過台灣工時過長比率5.9%,仍比美國11.1%要低,且遠低於亞鄰的日本(17.9%)及韓國(25.2%)。

另外,從性別觀察,台灣歷年來女性受僱者工時過長比率均低於男性,2018年女、男性分別為4.6%及7.0%;與2017年相較,女性續降0.2個百分點,是2006年以來最低,男性則回升0.1個百分點,兩性差距由2017年2.1個百分點,擴大為2.4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