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散落物易釀交通事故,且移除較困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高公局)19日表示,為加強散落物之防制,將收費處理國道散落物,單一車道每逾30分鐘將收費3千元,預計8月下旬上路。
高公局表示,國道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逾4萬件,民國106年釀成935起事故,近10年統計更造成15死、413傷悲劇。
高公局表示,針對國道散落物的處理,目前的情況是若汽車駕駛人無法即時處理,交控中心接獲通報後,會依照散落物的大小,派事故處理小組、車輛及機具前往處理,有九成散落物可於30分鐘內處理完成。
高公局表示,國道散落物處理具有成本,包括:事故處理小組費用、交控中心人員處理、工務段人員出勤及機具出動,經統計平均每件散落物處理成本逾3千元。且散落物占用國道時間越久,造成的社會成本越高。
高公局表示,針對散落物的處理8月下旬起開始收費,散落物時間超過30分鐘者,每車道每30分鐘收取3千元,兩車道則是每30分鐘收取6千元。以散落物占用1個車道,耗時5小時進行清運的案例作計算,可依標準收2萬7千元的費用。
高公局表示,希望透過收費機制,提醒用路人於上路前務必將所裝載的貨物裝載綑紮牢固,以維護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