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近日結算2017年各項補充保費查核作業,查核7萬家投保公司行號,缺繳補充保費金額高達21億元,以雙北、宜蘭等地的缺繳情形最嚴重。健保署將在10月底前寄出補繳單,投保單位如對催繳置之不理,補繳寬限期一過,將會被強制繳納。
健保署承保組科長馮嘉柔表示,為了提升健保費負擔的公平性,依照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除每月需依規定繳納一般保險費外,如有經常性薪資以外的高額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收入等6項所得或收入達一定金額以上,應另外繳納補充保險費,由扣費單位於給付時扣取並彙繳健保署;投保單位每月支付的薪資所得總額大於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時,也要依差額按月計繳補充保險費。
基於依法行政及促使投保(扣費)單位覈實繳納補充險費,健保署除透過發函、電話、舉辦說明會等多元管道加強輔導外,104年起,每年都會取得外部資料,經比對勾稽扣費單位申報資料後,進行補充保險費查核。馮嘉柔表示,近期已陸續啟動108年度各項補充保險費查核作業,預計查核7萬餘家,應補繳補充保險費約21億餘元。
健保署提醒,查核作業各分區業務組均會先發函,檢附查核名冊及相關資料供投保單位檢視確認,如有問題可檢附證明文件,向所轄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復更正應補繳金額,並請於收到繳款單後,在1個月期限內繳納,如未繳款,寬限期一過,將被移送行政執行,強制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