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油輪「北斗星號」涉嫌非法經營「海上加油站」,並以不實資料報關,甚至遭聯合國成員拍到販售柴油給北韓,去(107)年11月間滯留台中港接受調查。檢方調查發現,該油輪非法販售柴油共9萬餘噸,交易金額達新台幣17億元;中檢12日將涉案5人依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北斗星號」原為多明尼克籍,蔡男在2016年間購入,2018年臨時登記為蒙古籍,開始經營非法海上加油站,涉嫌與中國籍謝姓男子勾結,由謝嫌引介走私船、聯合國禁運船、靠港加油可能無法通過船舶檢驗的問題船隻,在東海的公海上面上完成交易,並約定以人民幣末4碼為暗號。
北斗星號在高雄完成補給後,航行到台中港加滿油料4,500公噸,而油料是上游邱姓金主所屬億昇公司、穩鼎公司事先購入,儲存在台中港免稅倉儲;北斗星號開到東海公海上漂浮,等候謝男引介的生意,並由蔡嫌找徐嫌的人頭公司當假買主,徐嫌確定收到貨款後,通知北斗星號開始駁油交易,每趟漂浮4至10天就可售罄,徐嫌每公噸可獲利0.5美元。
蔡嫌陸續僱用緬甸籍黃男等人,負責在北斗星號上監控駁油情形,他則在岸上操控完成交易;為低調經營並掩護非法買方,虛偽填寫假買主及買油船舶目的港口向主管機關陳報,如香港、日本石垣港等,明顯業務登載不實,造成國際間貿易秩序混亂。
台中地檢署12日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行使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石化公司、船務公司負責人、緬甸籍船長、公司報關人員與押貨人的邱男等6人。檢方表示,尚無法證明蔡嫌等人故意出售油品給北韓,但被告為了牟利,大量出售油品給走私船舶,嚴重損害我國聲譽,且海上駁油可能造成的航行安全及汙染問題,因此請求對被告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