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到Kroger超市購物,走出門口的時候,一個美國黑人少年,大約11、12歲,開口向我要一塊錢,我拒絕了。走沒有二步,想了一想,我從皮夾拿出了一塊錢,往回走,走向那個少年,將一塊錢給了他,他非常高興。
我向他說,你拿了這一塊錢,必須為我做一件事。
他臉上有點狐疑的說,什麼事?
我說,你回家的時候,要向你的媽媽說一句「我愛妳」,然後抱她一下。
他覺得怪怪的,但是,答應了我,說他會。
接著我對他說,GIVE ME FIVE。
這是美國小孩常做的動作。
我們兩個人就舉起右手,拍了一下。
我說,現在是你欠我一個,我欠你五個,你承諾會對你媽媽好,我也承諾我會找機會對五個人好,讓他們高興快樂。
然後我們互相說再見。
彼此承諾將愛傳送出去
就我所想,會在外面向人討錢的少年,大部分是家境不好,而且家裡的父母也很少教小孩,所以我想或許我可以在這裡和他有個互動的機遇,彼此承諾將愛傳送出去,反正是沒有傷害。
我欠的五個,第一個我要對他好的人,哈,是我自己,那天晚上,我吃過晚飯就沒有再吃任何東西,即使有點餓;我告訴自己,這樣對我有好處,會讓我健康一點的啦。
而且,我不用對自己說「我愛你」,我也知道我很愛我自己。
第二個應該是我太太,第三個是我兒子,這個簡單啦,因為經常在做。
第四個,打電話給在台灣的媽媽,撒嬌一下,老小孩對老媽媽,還是可以這樣做的,我不會覺得肉麻,她也不會覺得肉麻。
至於第五個,哈,就請看官幫我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