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3日公告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放寬成立乙種旅行社的門檻,由原先的資本額3百萬元,下調至120萬元,另外,增設分公司資本額僅需50萬元,該條文修正後即上路,預期可鼓勵新創青年投入旅遊業。
交通部在3月曾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將成立乙種旅行社的門檻,由3百萬元下調至150萬元,不過旅遊業反應門檻仍較高,交通部在本月23日再次修正規定,將門檻再調降。
據交通部新公告的規定,乙種旅行社成立門檻僅需120萬元,另外增設分公司,由原先的得增資75萬元,下調至60萬元,且放寬服務的範圍,乙種旅行社可接待在台灣持合法居留證的外籍、港澳、中國等外國人士,新制在公告後即上路。
在台灣,旅行社分為綜合旅行社、甲種旅行社以及乙種旅行社,並劃分各自得經營範圍。其中,綜合及甲種旅行社可以做國內外旅遊市場;乙種旅行社則是只能做國內旅遊市場,而這次修法也針對在台灣的外籍人士,放寬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