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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非法槍枝泛濫 政院下週提修正案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針對台北市政府26日在行政院會提出「玩具槍改造成具殺傷力非法槍枝仍泛濫」一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目前持有制式槍與改造槍的刑度不一,請相關部會於下週行政院會提送修正法案,院長強調,「非法槍枝攸關人命,必須予以防治,不能討價還價」。 

蘇貞昌表示,該案涉及兩方面問題:其一為製造「模擬槍」與「操作槍」規避法律規定,但卻極易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其二、持有制式槍的刑責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改造手槍是5年以上期刑,刑度不一,若犯法者知道持制式槍與改造槍刑度差異,易鑽法律漏洞,因此請相關部會於下週院會提送修正案,並交立法院審議。

會中,台北市政府副市長鄧家基表示,玩具槍改造成具殺傷力非法槍枝情形泛濫,因此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前,希望可用行政命令即時管制,建議政院頒布暫時性命令,「強制」限制業者販售容易被改造、具殺傷力的操作槍,避免改造槍枝危害社會安全。

政委羅秉成回應指出,因具打擊底火才稱模擬槍,目前操作槍業者刻意製造沒有打擊底火槍枝規避管制,因此是否用行政命令擴張解釋恐有疑慮,因「具打擊底火」是法律規定,沒有辦法擴張解釋納入,一定要修法。對於北市府所提,行政命令不可牴觸法律,也沒有權利擴張解釋,且此案因非個案,應納通案處理。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主要修法要點:第一,為源頭管理,即修正「模擬槍」定義,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範圍並納管。其次為加強罰則,將販售、製造罰鍰從50萬元提升到100萬元,另對製造、運輸、買賣或交易,由過去的「報備制」改為「許可制」。

最後,蘇貞昌裁示,民間持玩具槍規範,請經濟部向業者說明,並請政委羅秉成整合部會從源頭落實非法槍枝管制;有關持槍刑度修法,於下週行政院會提送修正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