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北市W飯店毒品命案,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郭女是長期施用PMA毒品致死,與「土豪哥」朱家龍提供的毒品無關,因此最高法院改依《藥事法》轉讓禁藥罪判他2年10月徒刑,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朱家龍於8日上午9時許,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監服刑。
朱家龍於2016年12月2日下午,邀約友人洪聖晏、蔡逸學在北市一間W飯店2502號房舉辦毒品派對,提供大批毒軟糖、毒梅片等新興毒品同歡;受邀參與派對的郭姓小模因混用多種毒品後,同月7日清晨4時出現神智不清等症狀,送醫後仍於當晚7時許不治。
全案一、二審皆認為郭女死亡與朱家龍等人提供的毒品有關,判朱家龍10年徒刑,蔡逸學、洪聖晏則各被判刑10年、10年6月。但依法醫研究所鑑定意見認定,第二級毒品PMA極可能是造成郭女中毒休克主因,至於其他毒品濃度則未達致死濃度,且郭女頭髮自頭皮起6公分都驗出PMA,顯示案發前4個月即持續施用,因此最高法院於去(107)年10月間發回高院更審。
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郭女若未施用PMA,即使施用朱家龍等人提供的K他命、毒咖啡包等物也不致於死亡,朱家龍等人轉讓毒物與女子死亡無相當因果關係,朱等人也無法預見郭女有死亡的結果;因此改依《藥事法》轉讓禁藥罪判朱家龍2年10月徒刑,蔡逸學、洪聖晏各處有期徒刑2年6月,案經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
台北地檢署在判決確定後通知朱家龍於8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由於他在偵審期間已被收押785天,更一審判後獲100萬元交保,他仍有8月餘刑期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