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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修正 電梯停電須復歸最近樓層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有鑑於106年8月15日全台大停電,造成多起民眾受困電梯,內政部18日表示,日前部務會報通過《建築技術規則》修正草案,未來新設置的電梯,應設有停電時能復歸就近樓層的裝置,避免停電造成人員受困電梯的事件再發生。

內政部也指出,為了提升行政效率,修正草案中也簡化建照審查流程,未來超高層、大規模建築物及與地下公共運輸系統相連接的地下建築物,其中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經內政部指定之專業機構評定後,即可送地方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建造執照,不用再向內政部申請認可。

而因應時代的變化,內政部表示,工廠倉儲多採自動化經營模式,作業人員大幅減少,因此一併修正了工廠、倉庫衛生設備數量的計算方式,由申請人檢具預定設廠之製程、設備及作業人數,製造業送請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檢核、非製造業則改送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讓衛生設備數量計算更合理,也符合實際的需求。

另外,內政部表示,由於道路系統屬土地使用規劃範疇,原《建築技術規則》中道路寬度及臨接長度的限制,將回歸整體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來規範,未來申請案如果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土地使用、交通影響評估、防災等事項審議同意者,可不受《建築技術規則》中道路寬度及臨接長度的限制,以加速建築物興建或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