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於2017年9月租借唱地給「中國新歌聲」舉辦活動,引起台大學生張耿維、台獨團體李柏璋等人不滿而抗議,並在現場與白狼次子張瑋在內的4名統促黨成員爆發肢體衝突,致使張耿維重傷。台北地院18日開庭,張生律師認為,4人有犯意聯絡,求償75萬。
開庭時,被告張瑋、胡大剛、王啟鑌、林紹哲均未到庭,4人委任律師辯稱,張耿維的傷勢均由胡大剛所為,至於張瑋等其餘3人雖有攻擊,但未造成張耿維的傷勢。
但張耿維的律師曾威凱認為,4名被告本次行為有預謀、組織性,並非臨時起意,4名被告有犯意聯絡,應負起連帶責任,且媒體也大幅報導,對張耿維造成困擾等;並求償醫藥費、勞務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75萬餘元。
法官諭知,將調閱相關財務資料,作為考量精神撫慰金額的依據,並要求雙方陳報學、經歷等背景,並訂於11月29日再度開庭。
案發當日,統促黨成員胡大剛持隨身伸縮甩棍揮打張耿維,導致張耿維頭部撕裂傷、左手掌粉碎性骨折;張瑋隨後率王啟鑌、林紹哲趕抵現場,3人準備離開時,張瑋見張耿維等3名學生仍持手機尾隨拍攝,於是下車朝張耿維揮拳,並指使王、林2嫌毆打張生、追逐吳生,張瑋後又朝吳生額頭揮拳猛擊,將吳生打到雙膝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