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用路人累積300元以上的國道通行費,強制繳費的據點少,高公局31日表示,未來全國5大便利超商都可繳納國道通行費,全台超過萬處據點可繳納,自11月1日起上路。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過去欠繳高速公路通行費,累積300元以上,遭通知無繳費會要求強制繳費,但以往繳費通路只有高公局全台13個分署,以及北中南分局,除非到郵局匯款,否則方便性並不高,他們耗費半年時間改善繳費系統,經兩個月的測試發現效果不錯,因此自11月1日起,正式擴增繳費通路。
高公局表示,只要用路人通行欠費金額在2萬元以下,在繳納期限內持行政執行分署寄發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即可至全國5大便利超商,包括:統一、全家、萊爾富、OK及美廉社等通路繳納,計有逾萬處據點,且用路人不需負擔手續費。
高公局表示,用路人通行欠費繳費期程規劃有自動繳費期、平信通知繳費期及雙掛號通知繳費期,即自通行高速公路日起約有3個月的繳費期間,逾期未繳除依處罰條例開單,每筆處300元罰鍰外,再有欠費未繳納者即移送行政執行署進行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