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近來於社群網站平台發現有冒用銀行名義,刊登偽造的「擔保投資證」、「信託聲明書」及「共同基金固定收益信託證明」等文件,並宣稱保證投資人每年可分得固定收益,且本金於合約到期後全數發還。
金管會提醒投資人應注意慎選合法的投資管道,以確保投資權益。信託業法第31條規定信託業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故商品相關說明文件如有「擔保投資」及「保證收益」等字眼,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向案關金融機構詢問及查證。
此外,為避免投資人受騙上當,金管會表示,金融機構如遇有遭冒用名義情事,應立即對外澄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