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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陳同佳案 陸委會籲港府積極提供事證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台籍林姓搶匪10月於香港搶劫,潛逃回台後落網,形同「台版陳同佳」。法務部向香港提請司法互助後,港府稱此事無法可依,僅接受嫌犯赴港投案。陸委會22日表示,不會任由重大刑案嫌犯在沒有司法合作的情況下,以自由行方式投案;盼港府能積極提供相關事證,勿讓人懷疑港府做法是否讓香港成為犯罪天堂。

林姓搶匪今年10月初,於香港持空氣槍搶得2只價值99萬港幣(約388萬台幣)的勞力士名錶,隨後潛逃回台藏匿。港方當時並未通報我方,直到11月港媒披露,林嫌才在台中落網,被稱是「台版陳同佳」。

林男落網後,法務部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香港保安局21日表示,香港「沒有法律可以與台灣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事宜」;香港警方已將此案列為搶劫案,若嫌犯願意前往香港投案,港方隨時接受。

對此,陸委會表示,作為一個負責任、重視法治及民眾安全與權益的政府,不會任由涉重大刑案的犯嫌在沒有司法合作的情況下,以自由行方式投案。台港民眾都希望雙方政府能夠合作,讓罪犯無所遁形、公理正義得以伸張。

陸委會說,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已因港府消極作為,至今尚未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盼港府在本案能夠積極回應台灣的請求,切勿再讓台港民眾失望,甚至讓人懷疑港府做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

陸委會強調,林姓男子除涉及香港搶案外,還涉及其他跨國強盜罪;盼港府依台灣請求,積極提供在港相關事證以釐清案情,讓嫌犯獲得應有制裁,並保障香港被害商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