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武漢肺炎擴散全球,台灣已確診9例,為強化防疫工作,高等檢察署已指示全國各地檢署,由「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成立「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與警察、衛生等機關合作,將嚴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者,包括散播疫情謠言、囤積或哄抬防疫物資等行為。
雖然行政院日前再三強調,口罩供應充足、民眾無須搶購,但民眾仍爭相排隊購買;高檢署提醒,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規定,若民眾針對口罩、酒精等徵用防疫物資進行囤積、哄抬價格,且情節重大者,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而有關日前一名有病識感台商返台後未通報、隔離,且仍出沒於高雄市多處人潮眾多的地方,遭法務部要求檢警依法嚴辦;高檢署也提醒,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明知自己罹患傳染病,卻未依規定接受隔離、致傳染於人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高檢署也指出,若傳播疫情不實訊息者,且足生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金。桃園市平鎮區28日就發生一起「假疫情」案,一名許姓男子利用兒子的臉書發文表示,「山仔頂已發現第一起武漢肺炎病例」,並指名在某診所就診;該診所院長得知後向警方報案,警訊後將許姓男子依《傳染病防治法》、恐嚇公眾、妨害名譽等罪移送法辦。
此外,高檢署也指示,在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各地檢察機關應添購足夠的口罩、防護衣等防疫物資,以提供檢察官、法醫、書記官等人員,因偵辦案情需要,進行相驗、解剖時,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
侯友宜:防疫視同作戰
「防疫視同作戰」,新北市長侯友宜30日主持第七次應變會議,再度要求各局處落實防疫工作,絕不可掉以輕心;隨後也到幼兒園、板橋區公所及板橋車站視察防疫整備狀況,並呼籲民眾勤洗手、戴口罩,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讓每個人都有備戰的防疫觀念。他強調,要秉持「料敵從寬、禦敵從嚴」態度全力備戰,各局處首長持續到第一線視察,緊盯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