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疫情延燒,有移工苦於買不到口罩,打算從家鄉購買口罩帶回台灣。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若從他國買醫療用口罩帶回台灣,最好事先洽詢衛福部;若攜帶口罩於台灣轉機前往第三地,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辦理存關,待出境時再提領。衛福部食藥署醫粧組也說,依法旅客不論帶多、帶少醫療用口罩,都須申請專案進口,由食藥署審查。
在口罩短缺之際,有民眾於國外旅遊時,打算於當地購買口罩,帶回台灣使用。財政部關務署提醒國人,一般紙口罩、活性碳口罩沒有規範,但若是醫療用口罩,可能涉及醫療器材進口管制,即便是自用,也得看看衛生福利部有無管制或限量等規定。
關務署說明,台灣各國際機場提供入境旅客行李存關服務,將不攜帶入境的行李暫存於機場管制區內關棧,可於入境時,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主動至紅線檯向海關申請行李存關,待日後出境時再提領。至於出境仍須遵守相關規範,財政部指出,旅客隨身攜帶口罩出境的合理自用數量,每人最多以5盒為限。
衛福部食藥署醫粧組科長吳正寧表示,根據《藥事法》規定,醫療用口罩不論製造、輸入前都需事先申請許可,即便是透過旅客帶上飛機也屬於輸入的一種;若旅客不具藥商身分,依照法規,不論帶多、帶少都需申請專案進口,由食藥署審查進口數量及用途,需要花時間審查,非即到即辦。
吳正寧說,雖然民眾不論帶幾片口罩入境台灣都需申請專案進口,但一般而言,海關會視自用狀況以及攜帶數量合理性酌情裁量。假設一名旅客稱自己天天都要戴口罩,6個月最多也就180片,若帶上千片或一整箱則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