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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豐:防疫假應屬無薪假

【記者賴玟茹/綜合報導】中國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高中職以下學校延後到2月25日開學。勞動部表示,為因應家長照顧12歲以下學童的需求,勞工將可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能拒絕,工資部分請假期間則可不計薪。勞動部官員3日上午再次強調,雇主不能對請「防疫照顧假」的勞工有不利對待或要求改用其他假別請假,否則將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為因應學校防疫延後開學,因此制定「防疫照顧假」,雇主面對勞工要求請「防疫照顧假」時,不能說「不」,一定要准假。假使勞工請「防疫照顧照」假後未出勤,過後雇主卻向勞工提出一些不利對待,像是紀錄改為曠職、扣全勤、打差考績等,將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對此,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認為,員工要請「防疫照顧假」雇主的確不應阻撓,但這應該歸類在「無薪假」,現今員工能夠選擇的假別非常多,像是特休假、事假、家庭照顧假,若是還有病假可以請,政府實在不需要額外再訂定一個「防疫照顧假」。

工總祕書長蔡練生表示,雇主不是壞人,疫情已經造成產業損失,甚至出現供應鏈斷鏈,大家仍是要共體時艱,但也不應過度增加雇主困擾,為因疫情隔離部分,企業一定全力配合,也是能夠理解的,只要請假不帶薪,基本上都能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