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武漢肺炎疫情擴大,教育部日前宣布延後高中以下的開學時程,部分補教業者也配合防疫停課,教育部12日表示,補習班若受到疫情影響而停課,業者應按剩餘課程的時數比例退費,或是在經學生同意下,業者以錄影課程或其他方式補課。
教育部終生司表示,疫情的退費個案情況不一,但原則上由於防疫而導致停課,消費者可依照「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補習班的事由,要求補教業者在事實發生日的次日起10天內,按比例退費。如果學生同意以補課、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上課,補教業者則可不必退費。
另外,教育部表示,地方政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和其他公益性因素,可能自訂更有利於消費者的自治法規,依相關規定辦理。至於中港澳學生暫時無法來台,關於相關補習費用的退費認定方式,教育部表示,考量個案狀況不一,建議消費者備妥相關契約資料,盡速聯繫補習班所在的縣市教育局處,或循消費爭議處理程序,請消保官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