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在林宅血案發生40週年當天,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提到,當時國安單位對林宅進行線人、裝設竊聽器、電話監聽及林宅周邊監視等4種不同監控手段,但凶手竟能趁林家僅有稚齡雙胞胎在家的空檔,光天化日行凶並逗留達80分鐘,還能全身而退,懷疑監控者與凶手有默契甚至合意,實屬合理。
震驚社會的「林宅血案」發生在1980年2月28日,時任台灣省議會議員、美麗島事件被告林義雄的母親游阿妹、7歲雙胞胎女兒林亮均、林亭均在台北市住家遭刺身亡,9歲長女林奐均重傷、經救治後生還,案發已時隔多年,至今仍無法破案。
促轉會17日在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紀念館第一法庭進行「林義雄宅血案調查報告記者會」。促轉會調查報告指出,在向國安局、國防部、警政署、調查局等機關調用檔案後發現,林宅確實有相關監控紀錄留存,監控機關至少包括國家安全局、警備總司令部、調查局、憲兵司令部及相關警察機關等,且監控樣態相當多元。
促轉會委員尤伯祥表示,監控分4種樣態,包括線人、裝設竊聽器、電話監聽及林宅周邊監視。他表示,調查顯示,國安局把1980年2月28日至3月10日間,這麼重要的電話錄音帶沖掉,意義非同小可。
他認為,關鍵錄音帶遭到銷毀可能原因有三:第一,情治機關為案件主導者或因掌握情報而事先知情默許案件發生,並湮滅證據;第二,情治機關於案發後才知情,但因兇手與情治機關有所聯繫,或錄音帶內容對情治機關甚至威權統治當局有負面影響,故遭銷毀;第三,錄音帶銷毀純屬意外。
尤伯祥強調,當時案發後,國安局稱「不知林宅血案發生」的講法不可信,因時任國安局局長在案發當天,就已知林宅發生血案,且前立委田秋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也報案並求救;此外,從國安局檔案發現,案發時兇嫌曾使用林宅電話對外播出電話,因此國安局的監聽人員,馬上就可知道林宅發生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