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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歷任總統 官司纏身

【記者黃捷瑄/綜合報導】

●全斗煥(1980至1988年執政)

1990年代被以叛亂及受賄罪受審入獄。他起初遭判死刑,1997年由最高法院減輕為無期徒刑。入獄8個月後獲特赦恢復自由。全斗煥迄今未繳納他最初獲刑時判處的數百萬美元罰金。

●盧泰愚(1988至1993年執政)

全斗煥的繼任者,他和全斗煥在同場審判中,也因叛亂及受賄等類似罪名遭定罪。盧泰愚一開始被判無期徒刑,上訴後刑期減為17年。盧泰愚也獲得特赦,1997年與全斗煥同日步出監獄得到自由。

●盧武鉉(2003至2008年執政)

人權律師出身,2009年因涉嫌貪汙遭調查,在被檢方訊問過後3週跳崖自盡。

●朴槿惠(2013至2017年執政)

朴槿惠涉嫌與親信共謀收受特殊活動費,在二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27億韓元罰金。不過韓國最高法院去年11月發回更審。在另一項貪汙和濫權案指控中,朴面臨25年有期徒刑的處罰。

資料來源:新聞綜合 記者黃捷瑄/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