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為確認當事人的身分及真意,以往在申辦不動產登記時,除了契約書等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已依法公證、認證或地政士簽證,或已檢附當事人印鑑證明等特別條件外,登記義務人均需親自前往地政事務所,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
不過,內政部表示,去(108)年不動產買賣移轉登記多達37萬餘件,為配合智慧政府的推動,特別新增土地登記「線上聲明」的措施,將於3月2日正式上線,民眾只需線上登錄資訊,即可避免過往登記義務人須臨櫃核對身分的不便,也不必再事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
而「線上聲明」分為3步驟,內政部說明,首先,當事人須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登錄不動產標的、辦理事項、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聲明期限等相關資訊,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其次,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核對當事人身分後,驗證聲明;最後再由代理人送件,經登記機關受理後確認真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