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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條例11項子法公告 哄抬囤積防疫物資5年刑期

【記者李怡欣/台北報導】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子法,政委龔明鑫12日在院會後表示,子法跨8部會、11項子法,秘書長已簽核、12日已刊登公報上網。此外,政委羅秉成表示,針對特別條例12條規定,已公告的防疫物資如有囤積行為,最高5年以下刑期,11日已將醫用、外科、N95三種口罩先行公告,其他防疫物資如有哄抬價格、囤積幾期狀況也會陸續公告。 

政委龔明鑫表示,條例與子法以「雨露均霑、立竿見影、固本強身」為原則,以「紓困」先行、「振興」待疫情後推出,啟動時程配合疫情指揮中心,涉及行業農業、製造、服務、交通、旅運等都納入。

貸款方面不限產業,任何受衝擊產業都可申請,並提供企業資金周轉融資協助,以及營運成本與稅費補貼。

立即紓困方案包括,觀光景點、市場夜市強化整備、人才培訓,祭出就業安定基金以及其他未納入特別預算部會動用自身預算與行政協處;此外,財政部也給予廠商稅務展延、分期。並強調,紓困不只提供企業,也有個人援助,個人如受疫情導致消費性貸款、房貸、車貸可緩繳3-6個月。 

「振興部分」,包含抵用卷以及交通部國旅、客莊旅遊、原民部落、休閒農場等促進消費方案;待國際疫情穩定後,將啟動吸引國際旅客來台加碼方案。

政委羅秉成則表示,子法目前完成11項法治作業程序與1項公告,其中,3項是衛福部會商相關機關訂定,另外8項子法是條例子法。

3項衛福部會子法已公告,包括,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補償金,與「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隔離期間雇主給付薪資可優惠加倍減除租稅,以及防疫物資設備徵用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此外,針對特別條例12條規定,已公告的防疫物資如有囤積行為,最高5年以下刑期,11日已將醫用、外科、N95三種口罩先行公告,其他防疫物資如有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狀況也會陸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