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婦人和她的媳婦、2名孫子自美國返台後,進行居家檢疫,期間婦人因出現疑似徵狀,在衛生局協助下到醫院採檢。但婦人為就醫便利性,一家4口隔天竟搭乘自小客車到台北就醫。基隆市衛生局因此對婦人及其媳婦分別開罰100萬元、70萬元,2名年幼孫子則給予警告。
基隆市衛生局長吳澤誠14日表示,基隆市一名婦人3月19日與她的媳婦、2名孫子從美國返台後,在基隆住所實施居家檢疫;婦人於3月21日因出現體溫稍高、喉嚨痛等症狀,在衛生局安排下,到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篩檢。婦人因想在台北市就醫,為就醫便利性想轉移居家檢疫住所到台北市,但衛生局人員特別提醒她,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
不料,未待檢驗結果,市府也尚未同意移轉居家檢疫住所,該婦人竟於隔天協請親戚開車載著她與媳婦、2名孫子到台北市醫院就診。吳澤誠強調,居家檢疫對象可以申請移地檢疫,但必須兩地市府同意才可移動,就醫也要由衛生單位安排,違者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分。
吳澤誠表示,這名婦人3月22日自行移動到台北市,卻於25日才進行管制,中間有3天空窗期,且事後確診,屬於高風險移動,因此,依法處最重100萬元罰鍰;婦人的媳婦包含載人外出等因素遭裁罰70萬元,2名孫子因為未滿14歲,僅予以行政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