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審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刑事警察局長黃明昭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徐國勇指出,近5年持槍刑事犯罪中,使用改造槍枝者高達九成,改造槍枝多以市售外型、構造、材質類似真槍的「操作槍」作為基材,只要以簡易機具就能改造成具殺傷力的火藥式槍枝,成本遠低於制式手槍;且因取得容易,產生管制漏洞,因此提出修法,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的管制範疇,盼從源頭管制、加重刑罰雙管齊下,遏阻改造槍枝氾濫。
行政院版草案中,修正「槍砲」定義,增加「制式或非制式」文字,只要具殺傷力、會致人於死的各式槍砲,均以較重刑度論處;而部分廠商意圖規避模擬槍定義中「打擊底火」要件,製造出材質、形式類似真槍的玩具槍商品,以「操作槍」為名在市面上流通,因此也將「打擊底火」要件刪除,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
徐國勇也提到,過去土製手槍常常膛炸,但這些模擬槍、操作槍出廠時就已經做得很好,造成槍枝氾濫,「走私的少了,改造的反而多了」。他強調,正常的經濟活動不會受影響,各國生存遊戲玩家幾乎都是向台灣購買,不能讓這個產業凋落,修法要把界線劃清楚,「政府不會打擊業者經濟活動,也不會讓出口受影響,請業者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