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林森店昨(26)日發生火災,共造成5人死亡。檢警傳喚錢櫃幹部、店員、電梯工人等共17人到案漏夜偵訊,其中一名工人供稱,早在3月間錢櫃幹部就叫他關閉消防設備,而他照做後也有回報;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起火點在5樓一處儲藏室,起火原因與電梯工程無關。
起火點在儲藏室
而檢警調查發現,起火時間在26日上午10時53分左右,起火前數小時內,除了一名電梯工人曾在上午9時多,手上拿著疑似為手機或雷射測距儀等物品進入5樓儲藏室約莫5秒外,沒有任何人進出;檢警不排除是充電所引起的電線走火而釀災,將針對該名工人再次傳喚到案釐清。
消防局火場調查人員26日下午帶著錢櫃幹部、電梯工人等9人重返5樓起火點,仔細詢問案發時每個人的位置與目擊經過;9人都表示,當時在施工處的斜對面看到有火光冒出,立即告知錢櫃員工,否認與施工有關,更沒有關閉消防設備。檢警昨晚勘驗監視器畫面,證實起火點在5樓儲藏室,與電梯增設工程有一段距離,初步排除由施工所致。
據檢警調查,錢櫃林森店的「火警受信總機」位在1樓,各樓層則分別有「區域性主機」,可在火警時進行緊急廣播;而火災當時,1樓總機的訊號與功能一切正常,但各樓層的「區域性主機」被關閉,因此火警時消防警報設備無法正常作用。
電梯增設工程包商表示,他們此次施作9樓到5樓的無障礙電梯,從2月底就由9樓逐層往下施作,範圍內因為有自來水管路,只好將其關閉,但並沒有關閉其餘消防警報設備。此外,24日也有包商曾針對「火警受信總機」進行維修時暫時將其關閉,但維修完成後就開啟,且測驗都沒有問題。
不過,檢警發現,擴增電梯中的消防、水電等工程是由其他廠商承包,案發當日雖未到場施工,但仍將所有工人通知到案說明。其中,一名王姓管線工人坦承,3月時就依錢櫃幹部要求將消防設備關閉,並向錢櫃幹部回報,沒想到竟發生如此嚴重的意外。
至於錢櫃陳姓襄理、張姓副理、電梯增設工程黃姓承辦人面對偵訊時,大多針對各自的工作項目、職務內容進行陳述,3人對於關鍵問題「誰關閉消防警報設備」都沒有清楚交代。檢警26日晚傳喚6名錢櫃幹部、2名電梯增設工程包商、1名工頭、8名工人,共17人到案說明;陳、張、黃3人被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檢方諭令各以25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