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8日以「檢調首度查獲大陸臺辦資助國民黨及韓國瑜選舉,起訴7人通緝1人」為題,報導臺灣檢方掌握臺辦資助臺協會行賄臺商、臺生,幫國民黨與韓國瑜拉票的證據而遭到起訴。對此,國民黨8日回應表示,此活動為大陸臺商自發性行為,國民黨一向反對任何賄選行為,事實待法院調查。
國民黨8日新聞稿表示,此活動為大陸臺商自發性行為,國民黨一向反對任何賄選行為,更反對任何人在對岸或其他外國勢力的贊助下進行競選行為;目前此案只是檢察官的起訴事實,事實真相仍待法院調查。
違《反滲透法》可罰 1 千萬元
陸委會8日則表示,如有妨害選舉罷免的行為,依《反滲透法》查辦加重處罰,違反的刑事責任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陸委會表示,依《反滲透法》第4條及第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違法進行助選活動;如有妨害選舉罷免的行為,也將依據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有關規定,加重處罰。《反滲透法》是在今年1月15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具體個案應該依照行為時的法律作處斷,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