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克柏週一(5月18日)與歐盟執委布勒東(Thierry Breton)舉行視訊對談時表示,目前全球共有兩套截然不同的網際網路監管模式,從中國這類國家發展出的模式,與西方民主國家的價值觀大相逕庭,導致兩者的監管架構差異極大。
祖克伯強調,中共的管理模式「相當危險」,西方國家應採取民主方式與中共模式抗衡。最佳解方就是由西方民主國家建構出一個明確的框架,讓它成為全球遵循的普世原則。他認為,平衡言論自由與網路安全之間的確存在很大爭議,但問題不在於管制和法規,而是哪種監管框架能夠在全球脫穎而出。
祖克伯亦提及被廣泛複製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他認為,科技平臺不可避免,一定得跟政府監管機構通力合作,而歐洲訂定的政策,往往都會成為世界各地的準則。
布勒東表示,臉書和其他大型科技公司也得符合特定價值,「如果你想有個權利規範,就必須有套清楚的價值」。
歐盟執行委員會目前正加緊訂定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這是歐盟為約束美國大型科技公司權力的重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