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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文書」定讞 中科廣場屬違建已斷水電

台中市政府1日上午會同台中地方檢察署、台電、自來水公司,進行斷水斷電。(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1日上午會同台中地方檢察署、台電、自來水公司,進行斷水斷電。(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中科購物廣場承租業者「深耕公司」,被告「偽造文書」不服一案,109年2月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認;廣場地上建物均為違章建築,台中市政府1日上午會同台中地方檢察署、台電、自來水公司,進行斷水斷電;斷水電後之建物不能再使用,由地主台糖公司善盡管理之責。市府勞工局、法制局將協助相關員工轉職及法律諮詢,保障民眾權益。

市府市都發局表示,今年3月會同警方現場張貼公告,將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第28條規定,於1個月後執行停止供水供電,已充分給業者改善時間;目前廣場土地上的建物屬違章建築,等同沒有申報公安檢查、有公安疑慮;且經周邊民眾多次反應,若都發局漠視,形同讓承租店家與消費大眾共同承擔公安風險,因此市府必須依法行政。

針對「深耕公司」承租中科購物廣場,涉入「偽造文書」一案,最高法庭刑事庭於105年12月判決定讞,地主台糖公司隨即在106年1月份行文給都發局相關定讞資料;都發局於107年3月份撤銷深耕公司的臨時建物許可;業者不服,提行政救濟,遭最高行政法院於108年7月駁回,撤銷臨時建物許可定讞;深耕公司不服,於109年提出提行政救濟與行政救濟「再審」;109年2月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全案確認,因此中科購物廣場之地上建物已是違章建築。

市府表示,年11月已函文通知深耕公司,與商家做好溝通,等同寬限期多了6個月;在停止供水供電後,市府勞工局、法制局同步啟動相關協助作為,包括員工轉職協助工作及法律諮詢,保障民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