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1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校方聘任代理教師多個縣市幾乎都沒給足一年聘期,等於薪水遭苛扣,要求縣市政府把金流「說清楚、講明白」。
據全教總調查,嘉義市與金門縣自108學年度起,所有代理教師的聘任都給足一年聘期;兼任行政代理教師部分,苗栗縣、台南市與南投縣聘期皆無完整一年;新北市除偏遠地區外,其他地方的兼任行政代理教師都沒有完整一年聘期。
據調查,再聘與兼導師部分,除嘉義市、金門縣給予完整聘期,以及基隆市、台北市針對再聘代理教師給予完整一年聘期,與基隆市、高雄市針對兼任導師的代理教師給足完整一年聘期外,其他縣市都沒有給足一年聘期。
全教總表示,依照《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為因應少子女化影響,縣市政府得控留8%的專任教師員額編制數改聘代理教師,而這些原本就應該編列的專任員額經費,應全數用於改聘的人員。
全教總表示,實務上,多數縣市政府在改聘代理教師時,卻刻扣相關人事費用,未給足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他們質疑,「扣下來的經費到底去哪了?縣市政府如何對經費乾坤大挪移?其中是否涉及不法?」他們要求縣市政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