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涉嫌掏空遠雄人壽、土地開發等弊案遭檢方起訴,法院裁定5億5千萬元交保,並命他每天至派出所報到。臺北地方法院1日針對趙藤雄聲請變更報到處分開庭訊問,但他並未出席,而委任律師則主張,趙藤雄因健康狀況不佳,盼解除報到處分。
趙藤雄委任律師主張,以提供趙藤雄兒子趙文嘉、趙信清保證書的方式,金額分別為1億至2億元,希望能完全解除報到處分;若無法完全解除,希望至少改為每週一下午4點至9點到吳興街派出所報到,並同樣以人保方式,保證金額則由法院審酌。但法官詢問,除提高保證金、責付律師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確保趙藤雄無逃亡之虞。
律師則回答,責付對象可從1位律師改為3位,並願意交付趙藤雄的護照給法院;況且趙藤雄現在需要定期到醫院回診,並沒有逃亡可能。「報到是過當的處分」,律師強調,檢方調閱監控錄影畫面即可發現,趙藤雄除了去派出所報到、醫院之外都在家中;法院也可責成派出所打電話到趙藤雄家中,他都會接聽,如此可減少對於人權的侵害。
不過,檢方認為,趙藤雄確實有逃亡之虞,若要減少報到頻率,則仍以每週3次為宜。檢方強調,報到已經是替代羈押的方式,加上趙藤雄幾次開庭均以身體狀況不佳為由請假,若完全解除報到將會增加行蹤掌握的困難,檢方強烈反對完全解除報到。此外,檢方建議,除責付外也應加保3億元現金,才能達到防逃的有效性。法官庭末諭知,待趙藤雄律師陳報受責付人資料,經合議庭評議後再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