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國也可以看世界名畫,屏東縣政府「藝」想天開,全國首創藝術公車,為10部公車彩繪世界名畫,以行動美學的概念,讓梵谷、達文西、畢卡索、米勒等畫壇巨擘名作,隨著公車走入屏東各角落。
由屏東縣政府傳播暨國際事務處、交通旅遊處攜手規劃的「我的城市,我的行動美術館」10部藝術公車,6月2日首次同步公開亮相十分吸睛;10部藝術公車分別行駛萬丹、東港、潮州、鹽埔、內埔、里港等地,都是通勤通學熱門路線,讓民眾和學子可以隨時親近大師作品。
「山不來就我,我來就山」,屏東縣長潘孟安表示,這些世界名畫典藏在各國博物館或美術館,現在屏縣府讓藝術走出來親近大家,形塑城市美學,同時結合實際在縣內行駛的公車路線,創造話題吸引民眾搭乘,提升乘車率及帶動觀光。
這不是屏東縣政府第一次「玩」公車,2017年、2018年屏東跨海在香港、新加坡行銷觀光,在雙層巴士及計程車上貼出「沒來過屏東,別說過你到過台灣」,令人印象深刻,還在網路上掀起熱烈討論,這次大膽嘗試讓名畫藝術登上公車。
國立屏東大學視覺藝術學系教授朱素貞十分讚許縣府的藝術公車,她說,這10輛世界名畫的藝術公車,彷彿蒙娜麗莎從羅浮宮走進屏東的大街小巷,「對你我微笑」,打破藝術特定的觀賞族群,提升公民美學素養,使城市沈浸美學的薰陶之中,非常有意義。
10部藝術公車彩繪的都是舉世聞名作品,包括:秀拉「大傑特島的星期天下午」、梵谷「在亞爾的臥室」、「耳朵綁繃帶的自畫像」、「麥田群鴨」、「星夜」、米勒「拾穗」、維梅爾「戴珍珠耳環的少女」、雷諾瓦「煎餅磨坊的舞會」、畢卡索「夢」、
李奧納多·達文西「蒙娜麗莎」。
傳播暨國際事務處表示,為確認所使用畫作版權沒有問題,縣府事前徵詢智慧財產局確認,依據著作權法第30條第1項規定: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該等畫作之著作財產權因已逾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50年,屬於公共財產,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無須取得授權。
只有畢卡索作品「夢The dream」,經確認畢卡索其亡故時間為1973年4月,縣府透過圖像機構向畢卡索畫作授權單位 (Picasso Administration 畢卡索管理協會)順利取得合法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