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在週二(6月2日)面臨一項集體訴訟,被指控違法侵犯數百萬用戶的隱私,就算是使用「無痕模式」瀏覽也能被其他Google工具追蹤蒐集資訊。該訴訟對Google和其母公司Alphabet求償至少50億美元(約新臺幣1,493.8億元)。
彭博社及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根據加州聖荷西(San Jose)聯邦法庭週二提出的控訴,無論用戶是否點擊Google支持的廣告,Google都會透過Google Analytics、Google Ad Manager及其他應用程式或外掛程式(包括智慧型手機應用程式)祕密蒐集用戶數據。
根據控訴內容指出,此舉幫助Google獲得用戶的朋友、嗜好、喜歡的食物、購物愛好等資訊,甚至是用戶在網路上搜尋「最私密或尷尬的事物」也會被得知。雖然Google允許用戶在使用Chrome網路瀏覽器時可以開啟「無痕模式」,但網站本身使用的其他Google工具還是能得到那些數據。
Google發言人卡斯塔尼達(Jose Castaneda)堅決否認,並稱Google一向對消費者坦承,就算用戶使用無痕模式瀏覽其他網站,那些網站仍有可能會蒐集用戶的數據資訊。
這項控訴要求Google母公司Alphabet至少賠償50億美元。這項集體訴訟可能涉及自2016年6月1日以來,使用無痕模式進行瀏覽的數百萬名用戶,對於Google違反《聯邦竊聽法》及《加州隱私法》的行為,這項訴訟要求Google向每位用戶賠償至少5千美元。
訴訟文件中也提到,人們對科技隱私的重視日趨高漲,並擔心個資會被自己所依賴的科技公司攔截、蒐集、記錄或利用,以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