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電恐重啟中火2號、3號機組,台中市議員張瀞分、張廖乃綸、林汝洲4日於議會質詢環保局長吳志超,「如果台電硬要重啟中火2號、3號燃煤機組,市府該怎麼辦?」吳志超表示,市府的專案小組會持續稽查,若有違法情事將依相關法律開罰,關於議員建議研擬「新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市府近期會提出,屆時請議會支持。
台電中火2、3號燃煤機組許可證於去年底遭台中市府廢止後,行政院以地方條例部分條文無效,宣布台中市府懲罰中火違法。日前股東會上,台電表示,將適時重啟2號、3號機組,以維持夏季用電量,並於近日龍井鄉的地方說明會中,再次提出說法。
張瀞分批,打擊空污不應該分藍綠黨派;但中央不但不幫忙台中取締空污,還要重新啟動已遭廢止的燃煤機組!且健康無價,台電不能用回饋金來模糊焦點,中火燃煤影響整個中部地區,難道台電回饋金要發給每一個中部人嗎?
張廖乃綸播放蔡英文總統去年10月出席[世紀離岸風電設備公司台北港南碼頭廠辦啟動儀式]時的影片,批蔡總統不是已經保證台灣不會缺電?為何還要重啟燃煤發電機組?就算中火想增設燃氣發電機組,也要汰舊換新,讓老舊燃煤機組先除役。
張廖乃綸強調,管制生煤條例是在前市長林佳龍任內公布實施的,換盧秀燕當市長嚴格取締空污就說條例無效;而雲林麥寮電廠部分機組還沒有達到使用年限就可以除役,中火老舊機組被廢止了台電還要重新啟用;她批,雲林可以,台中不可以?擺明欺侮台中人。
面對中火恐蠻幹!林汝洲表示,臺中市議會於105年公告實施的《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在中央107年修正《空氣汙染防制法》部分條文後,於109年3月遭宣告無效,目前也正在進行釋憲,但釋憲階段的法律適用問題,成為了中火規避裁罰的最大漏洞!
林汝洲說,釋憲程序費日曠時,少則兩三年,多則十年!這段法律真空期,市府應該在不牴觸現行法規的狀況下,盡快提出市府版的新生煤管制自治條例,不可以讓中火無法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