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6月2日宣布的調查包括歐盟的數位稅提案,以及來自奧地利、巴西、捷克、印度、印尼、義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和英國的提案。
美國貿易代表萊特海澤(Robert Lighthizer)表示,總統川普擔心許多國家採取的稅收措施,會不公平地針對美國企業,因此美方「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來保護我們的企業和工人免受任何此類不公平對待」。
「數位稅」的全稱是數位服務稅,是一個國家對跨國企業在其境內銷售數位服務所徵收的稅。「數位稅」首當其衝的是美國科技巨頭公司,如谷歌、臉書、亞馬遜、蘋果等,例如法國官員將「數位稅」稱為GAFA稅(即Google、Apple、Facebook和Amazon的開頭縮寫)。
這些大型跨國網路公司原來只需在總部所在地一次性繳稅,但歐洲多國從2019年起,認為這些公司應根據銷售地區而不是總部所在地納稅,醞釀陸續開始徵收「數位稅」,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表示,期望在2020年達成關於「數位稅」的國際稅收規則。
此前法國是第一個為徵收數位稅立法的國家。在美國施壓並表示可能對法國進口商品增稅後,法國將徵收數位稅的計畫延後至2021年。
今年4月1日開始,英國針對全球銷售額超過5億英鎊、其中至少2,500萬英鎊來自英國用戶的科技巨頭徵收2%的數位稅,對象將包括眾多美國科技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