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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瞭望】在美國擺地攤一年能掙多少?(下)

⊙謝田(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講座教授)
當然,這是全球平均,在發達國家會高於這個數字,在發展中國家會少於這個數。每人5千美元,是3萬5千人民幣(約新臺幣15萬元),每個月3千人民幣。也就是說,中國民眾的平均收入水平,也就是國際社會擺地攤的平均收入。聽起來,好像不是那麼高大上,是不是?

很多人可能錯誤地認為,擺地攤跟販毒、非法交易、騙局聯繫在一起。非法的當然有,但絕大多數地攤不是的,他們是規規矩矩的生意人。美國各個城市規則不同,比如紐約有很多地攤,但在洛杉磯被禁止,他們每年把1萬~5萬街頭攤販趕走。紐約不禁止,但有執照數量的限制,所以很多在紐約的街頭攤販是無照經營的,會挨罰款和警察的騷擾。

地攤繁榮了城市,給了底層人民一個謀生的機會。其實呢,許多西方的大公司,如寶潔公司(Proctor and Gamble),聯合利華(Unilever),他們在發展中國家,也用街頭攤販、地攤的形式賣他們的日用品,因為這是一個重要的渠道,你要賣你的東西,你就得利用。

美國商學院的學術研究,也涉及到這個問題。佛羅里達州新東南大學(Nova Southeastern University)的研究人員,探索街頭攤販的競爭優勢,試圖建立一個理論模式。他們研究了非洲加納共和國的街頭攤販,看他們如何獲取競爭優勢。研究發現,加納的街頭攤販居然採用了10項戰略!包括人脈網路,同時進攻多個無差異的市場,賣方便類的商品,死而復活(戰略性撤退,然後殺回馬槍),定時更換商品和服務、充分利用靈活的營業時間,按成本定價的策略、促銷、商業信用(Trade credit)和利用地域優勢等。怎麼樣,蠻精道(精細周到)的吧?

從各國的總體看來,地攤會造成環境和市容問題,雖然經濟角度看,它可以吸納勞動力。地攤經濟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吸納非正式經濟中無業人員,減少失業。一些政府對地攤經濟感覺進退兩難,街頭攤販可以創造就業,但在城市規劃中,又可能成為政府負擔。因為小販們進入公共領地,改變了原來公共場所的用途和功能,可能不顧公眾利益,也可能不遵守規則,加上環境汙染,交通阻塞,人員擁擠,還會成為犯罪的溫床。其實,這就是政府管理水平的問題,臺灣夜市的成功,就在於解決了上述這些問題。

回到題頭的問題,在美國擺地攤,能賺多少錢?比世界平均水平怎麼樣呢?

美國紐約一個城市,就有1萬~2萬個地攤,他們每年捱的罰單都會有1千塊錢(美元)。紐約還有一個著名的公案,就是2009年時,一個賣熱狗的地攤,被大都會博物館給吊銷了執照、踢走了。原因呢,是因為她沒有及時付給博物館每月5萬多美元的租金。

人們都吃驚了,賣熱狗的,怎麼可能一個月付5萬3千美元的地攤租金?!還不止這些,這個叫Pasang Sherpa的女士,在博物館前後各有一個熱狗攤位,她按合同每年必須付給紐約公園管理處兩個攤位的租金,南面的一個每年36萬美元,北面的一個每年28萬美元。兩個加起來,就是每月5萬3千美元!熱狗呢?是2元錢一個。猜猜她必須賣出多少個熱狗吧!人們還知道,在她之前的那個攤販,付了41萬的租金,加上2萬多的食材費用,每年肯定要掙遠遠多於44萬美元。

當然了,這是個極端的例子,美國只有一個大都會博物館。美國平均擺地攤的年收入,是多少呢?是1萬4千到1萬6千美元。就是每個月1,200~1,300美元左右。這實際上是相當於時薪8美元(約新臺幣240元)左右,比聯邦政府的法定最低工資每小時7.25美元,略高一點。在美國擺地攤,閣下會有興趣嗎?(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