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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徵求善心人士幫忙代轉寄禮券,一次500元,您幫不幫?

文/林岡輝律師
徵求善心人士幫忙代轉寄禮券,一次500元,您幫不幫?古有明訓:助人為樂。所以似乎應該要幫忙。但這如果是陌生人徵人幫忙,幫不幫呢?
  
同樣的古有明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實務上常聽到一些幫忙轉交物品的案件,比如說在機場。有陌生人跟您說:唉呦,不好意思,我行李過重,你待會可以幫我拿一件過海關嗎?
  
律師的建議絕對是:「不要」。

旅行團的導遊也會跟各位說,絕對不要。為什麼?你怎麼知道裡面裝什麼?如果是裝海洛因呢?這樣的行為,在外觀上就似乎構成運輸海洛因,可以判死刑、無期徒刑。

就算你說:「我是被冤枉的,我不知道裡面是毒品」。但,法官可能會說:毒品很貴,如果跟你不認識、跟你沒有勾串,他會拿給你幫忙送。你一定是故意犯罪啦,別騙了。
  
幫人一瞬間,災難無上限。有些忙,不能幫。
  
又比如說,有些地方性社團,也出現過這種貼文。「請問有人可以幫我到OO路上的店家,拿禮卷,拿到後寄給我嗎?車馬費:500元」
  
看這種文時,第一個問題就是:什麼禮卷,店家不能自己寄,一定要有人幫忙領及寄?
  
如果你真的為善最樂,你一定是知書達理,彬彬有禮的好人,所以到了現場後,店家(真的是店家嗎)就交給你一個紅包袋,交給你之後,就跟你說,這就麻煩你了。你會把它打開來看看,紅包袋裡面到底是包什麼嗎?如果不會,裡面如果是包海洛因呢?你幫忙拿取並且寄送的行為,在外觀上一樣有機會構成運輸海洛因。
  
你說:「我是被騙耶,網路上有貼文,檢察官或法官你看我的截圖」。
  
但….如果檢察官及法官認為:網路上為陌生人,且一般人均應有所警惕,交付物件內可能為違法或違禁物品,你卻還是幫忙運送,並有收取報酬,顯然是知道裡面是海洛因呢?
    
就算檢察官或法官真的相信「你不知情」的辯解。但拿到有利的結果前,要去做筆錄、要去開庭,你還要擔心、害怕檢察官或法官的決定,這樣值得嗎?
  
再說一次:有些忙,不能幫。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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