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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基金經理人涉炒股 統一投信遭開罰180萬元

【記者莊麗存/臺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23日表示,對統一投信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兩位前基金經理人在上班時間,洩漏股市消息給他人,甚至利用他人帳戶做相同的個股買賣,因此,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法令,金管會除了解職這兩位基金經理人,同時也開罰統一投信新臺幣180萬元。

證期局指出,金管會對統一投信辦理一般業務檢查,發現公司前基金經理人劉○○及張○○有以職務上所知悉之消息洩漏予他人或從事有價證券交易活動、或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情形,違反法令規定,且總經理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及專業上應有之注意,顯示公司在內稽內控上面,未達成效。

證期局表示,在人員部分,要求統一投信公司解除2位前基金經理人職務,及停止李姓總經理及行為時楊姓內部稽核主管3個月業務之執行,同時,對統一投信處警告及罰鍰180萬元

另外,統一投信也遭到金管會限制四大業務,包括第一,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中國大陸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第二,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第三,公司內部控制之設計或執行有重大缺失,金管會得退回或不核准其申請(報)募集基金案件。第四,其他事項:如申請政府基金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將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