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7日對於「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以及中共企圖改變香港現況、阻絕國際社會與香港的交流,表達強烈不滿與譴責,陸委會指出,該實施細則定義模糊浮濫,「形同是極權政體無限擴權的思想審查」,嚴正警告北京及港府不要逾越違反人權及侵害我在港團體及機構正當權益的界限。
陸委會強調,該法對於長期在港從事民間交流服務的臺灣政黨、民團、駐港機構及人士極其不尊重、不友善;製造我在港國人恐慌,扼殺臺港正常交流互動。我方關心香港情勢,但從未介入;我駐港機構是經雙方換文同意,提供民間交流服務,從未逾越分際。香港方面應依雙方協議保障我駐港機構不受任何政治干擾;切勿無限上綱、輕舉妄動,破壞臺港及兩岸關係。
陸委會表示,我政府也將進一步釐清該法範疇與諮詢法律意見,與各國保持合作,並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保障我機構及國人在港應有權益與自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