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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考量 放寬居家隔離者奔喪規定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8日表示,考量國內原來的規定過於嚴苛,基於人道、看病等因素都無法滿足需求,經過討論後放寬規定,並提醒,儘管規定放寬,勤洗手、戴口罩及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規定,仍要嚴格執行。

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已於5月29日放寬自費檢驗適用對象,有檢驗需求者可至指定院所進行自費檢驗,以取得相關檢驗證明文件。另基於人道考量,並依國內疫情現況及風險評估,8日宣布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之次數及時間。

首先,居家隔離、檢疫在第5天(含)以後,無症狀者能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

另外,就是在取得檢驗陰性報告3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每天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含車程),外出時,也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確實執行洗手等個人良好衛生習慣。

此外,疫情指揮中心考量醫院或奔喪地點為人群聚集且具傳播風險,為加強外出時之防護措施,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以提升個人防護措施,確保大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