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聯新醫療國際集團總執行長、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等人因涉嫌逃漏稅近5億元遭檢方起訴,更意外牽扯出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桃園地檢前檢察長彭坤業在認罪協商階段涉嫌關說;該案事後協商破局改為一般審理,桃園地院9日判張煥禎3年4月徒刑,可上訴。
桃園地院指出,張煥禎指示醫院財務處長彭女替他逃漏個人所得稅,彭女便向盧姓醫院員工借用帳戶,並將銀行帳戶、印章等交付給彭女,彭女及會計林女同樣提供自己的帳戶。彭、林2人涉嫌從2007年至2016年間,指示院內不知情的員工,將醫院每日非健保項目的部分現金收入轉移至「人頭帳戶」及其他金融帳戶、處所。
判決指出,彭女將上開現金收入,從張煥禎經營醫院個人執業所得稅用途之帳戶資訊中剔除,8度以此方式隱匿部分業務收入,總計逃漏稅高達近5億元,已非屬稅務申報上單純漏報部分收入的消極行為;張煥禎雖辯稱,他根本不知道有員工帳戶,也不清楚有對外財報區隔等漏報事實,堅不認罪;但經比對證詞、醫院帳戶後,並不採信其辯詞。
合議庭認為,張煥禎、彭女、林女、盧姓員工涉犯共同犯《稅捐稽徵法》中逃漏稅捐罪,其中張、彭、林3人共8次逃漏稅,提供帳戶的盧姓員工則協助7次,逃漏稅額巨大;但考量張對桃園地區醫療貢獻、長期從事公益活動,且已補繳回大部分逃漏稅額,審理後依8個逃漏稅罪,判張煥禎有期徒刑8個月至1年8個月,合併應執行3年4個月。
至於在認罪協商階段涉嫌關說的彭坤業、邱太三,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臉書表示,2人非法關說,要讓根本沒有認罪的張煥禎享受認罪協商的寬典;還好有基層檢察官勇敢揭露,使如此惡劣的官商勾結、權力濫用未能得逞。雖然邱太三辭職下台,但法務部竟讓彭坤業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而監察院最後也沒有彈劾彭坤業,官官相護,離譜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