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總處擬「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規定三等以上聘約人員可在進用滿三年後任特定機關有職稱職務,聘約人員不會取得公務員身分,任特定領域職務也不會擴及一般行政機關。
藍營抨擊,人力不足應開正職補缺,甚至調整考選制度,進用聘約人員也須公開透明進用及考核制度選拔,然而民進黨政府全面執政指派、酬庸超過一萬個以上官職及國營事業職位,大量進用黨工、青年軍等吃相難看,不能將此成為拉關係、走後門條款,人事行政總處無權介入修法,考試院對該草案不該噤聲。
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13日受訪表示,「這是扭曲了啦、歪了啦」,聘約人員和公務人員完全不相干,不會妨礙任何行政機關既有人力聘用,若民選首長自帶機要也不會因此變成公務人員。有些政府場館、醫療或科技領域需運用特別人才,且以約聘方式任用,這行之有年,朝野立委認為這些人員有一定條件且工作多年,應對其有明白規範、進用、福利和約制,人事行政總處才徵詢各方意見,目前還在徵詢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