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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大火案外案 公務員每月索賄5萬餘元圖利廠商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錢櫃北市林森店惡火釀6死案,一場大火除了燒出北市消防法規制度缺失外,檢調單位調查發現,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使用科的2名業務承辦員曾華崇、周宗錡,涉嫌向業者索賄1萬元非法通過菜梯使用許可;更以聘請私人助理為由,向廠商索討每月5萬4千元助理費。

檢調單位指出,錢櫃大火案發後,北市府於5月間加強電梯安全設備檢查,曾姓助理工程員稽查發現,星據點KTV復興店的菜梯(貨梯)竟未取得使用許可證,曾男找來負責相關業務的民間業者,將原本每個菜梯行情價約1千多元的申請許可,向星據點報價3千多元,總共5個菜梯共浮報上萬元,全都進了曾男口袋。

檢調追查發現,由於全臺北市的電梯、機械停車等昇降設備業務龐雜,市府幾乎都是以發包的方式委由民間機構代驗;而曾男早在2018年5月間,發現家樂福桂林店的電梯安檢照片有異,雖懷疑其檢驗不實,但卻未進一步查核,反而向負責代驗的業者及電梯公司表示「這個要處理一下」,隨後2業者竟直接奉上8萬元行賄。

此外,曾男從2020年初起,以業務量龐大,需要自費聘請劉姓助理為由,向3間代驗公司分別索討每月1萬5千元的助理費;而曾男負責機械停車業務的周姓同事,也另外向2業者按月索賄共9千元,2人合計每月收取5萬4千元的不正利益,並由曾、周、劉3人朋分。

臺北地檢署15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等單位,兵分27路搜索曾、周2人的辦公處所及相關業者公司,並約談被告與證人共30人到案釐清案情,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方向偵辦。

對此,北市都發局建管處表示,建管處一向秉持「公平公正丶勿枉勿縱」的原則,配合並尊重司法機關調查,如經檢調單位確定涉有違法事證,建管處即針對相關失職人員議處。而北市府副發言人戴于文則強調,清廉勤政是市府一貫堅持的價值,北市府會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若有不法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