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21日繼續逐條表決「國民法官法」草案等案,並確定國民法官執行職務應給公假等條文;傍晚院會也表決通過民進黨團所提的延長開會時間提議,挑燈夜戰至22日,直到完成「國民法官法」立法,以及華航正名、護照正名兩件公決案。
此次人民參與審判制度變革,朝野立場分岐,民進黨團主張的「參審制」,是由職業法官、國民法官「合審合判」,一起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表決;而在野黨主張的「陪審制」則採「一致決」,由陪審團作出有罪、無罪認定後,再由法官依照陪審團結論做出判決、量刑。
為此,立法院長游錫堃曾三度召集朝野協商「國民法官法」草案,前2次共耗時18小時,由於各黨團對其版本各有堅持,再加上參審、陪審用語的差別,因此有近百條條文保留;因此從20日下午2點半開始,立法院進入表決大戰。
由於立法院這次臨時會的議程安排,22日是最後一天,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均提議延長開會時間。經表決,同意延長開會時間至討論事項第三案審議完畢,包括這次的「國民法官法」及華航、護照公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