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疫情指揮中心也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提出來臺就醫申請,衛福部將依醫療必要性、療程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協助海外人士來臺接受醫療服務。
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石崇良表示,受COVID-19(中共肺炎)疫情影響,從3月19日起對非本國籍實施入境限制,造成原先在臺灣治療的外國病人,中斷治療療程,如今國內疫情穩定、醫療量能充裕,宣布自今年8月1日起,接受非本國籍人士申請來臺就醫。
排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申請其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兩人陪同,必要時得增加一位居住國的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有別於以往,需要新增檢附3個文件,包括醫療保險證明(保額三萬元美金以上或財力相當證明)、檢疫切結書(檢疫期間的所有費用都需自費)、入境健康證明(登機前3日內英文版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而再申請程序上,由醫療機構代申請人向衛福部提出入境就醫許可申請,申請人或醫療機構於取得衛福部同意函後,可赴相關機關辦理特別入境許可。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明,臺灣對於病人有其醫療責任,受疫情暫停診治,但臺灣對這些病人有其醫療道義,經過考量後,予以放寬限制。
在展現優質醫療服務及回饋貢獻國際的同時,我國將仍秉持邊境風險嚴管原則,針對申請入台就醫者,疫情指揮中心規劃完善防疫管理措施,降低外來人士入境後發生社區及醫院內感染的風險,持續為國人健康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