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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抓到中資藏鏡人? 金管會:是港資

大同公司27日舉行記者會,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指稱持有大同股份的新工投資,其大股東就是香港聯合集團。(中央社)
大同公司27日舉行記者會,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指稱持有大同股份的新工投資,其大股東就是香港聯合集團。(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對於大同市場派日前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大同公司昨(27)日宣布,握有大同1.28%持股的新工投資背後大股東「香港聯合集團」,就是市場派違法中資藏鏡人,希望經濟部認定無違法中資後,再考慮是否允許召開股臨會。不過,金管會卻表示,香港聯合集團是港資,不能因它與中國企業密切往來就認定為中資。

大同公司法務長趙安表示,持有大同股份的新工投資,其最大股東就是「香港聯合集團」旗下的企業--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新鴻基就是幫中資龍峰集團負責人任國龍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

趙安指出,2018年金管會就任國龍違法買入大同股票進行第3次裁罰,命其移轉股權之行政處分之前,將任國龍左右手林美欣與華裔澳洲籍DING David,所分別掌控的「維家公司」與「雅興公司」,合計持有之大同13.11%股份分別賣給了Danielson Creation與Home for Now Property兩家資本額僅1元港幣的「紙上公司」。

趙安表示,「香港聯合集團」旗下企業,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借款8億元港幣給Danielson Creation ,雖然維家、雅興兩公司進行上述答辯,但金管會認定最終受益人仍為任國龍,因此於2019年1月17日就維家、雅興兩公司持有的大同公司股票認定為中資違法投資,命6個月內出清股票。

大同表示,這樣協助隱匿最終受益人,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就是香港聯合集團旗下的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與正景發展有限公司。

金管會官員說,大同已將相關資料送交金管會,金管會早已掌握多數事證,包含大同所提的雅興、維家,金管會都已認定最終受益人是任國龍,這部分都已做了處分。

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目前大同案有兩群小股東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經濟部已請大同公司回覆意見,近日內就會收到,經濟部將就回覆內容評估如何審議。至於市場派股東主張依《公司法》第173條,提出召集股東會申請,如果大同公司要解釋理由,也可說明。◇